现在网购方便快捷,已经充斥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是数码产品,配置了然,数据透明。遇到各种各样的网购节日,促销优惠力度,更是令人心动。
数码爱好者,双十二“剁手”,在某知名电商平台网购第三方一台某品牌手机,好评率很高。收到货全新确实未拆封,激动不已。详细查询了官方发布新机时,宣传的配置卖点。虽然官网可查询IMEI码,但还是有很多细节暴露妥妥的买到了一台翻新机。卖家坚称空中激活,品控厂家问题,反正发给你的是全新未拆封的。因为已经拆封,很多朋友劝:算了,买个教训吧。已经拆封了,下次手别那么快。认了吧,下次去实体店吧……
那么在网上买了翻新手机,就只能认栽吗 ,如果不能接受,该怎么依法维权呢?
卖家这种用翻新机以全新未拆封新机名义售卖的行为已经有欺诈之嫌,固定证据,和卖家协商,向平台投诉, 消协投诉,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翻新机的要求“假一赔三”合法吗?
存在欺诈的,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